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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29平方米

2024-10-21 13:30:43焦点

农村居民人均住房32.9平方米
    本报讯 (记者张临山实习生鄯宇婷)1月1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获悉,该部门发布的城镇最新调查数据显示,2014年全省城镇居民期末拥有住房面积为人均29.3平方米,居民农村居民期末拥有住房面积为人均32.9平方米,人均较2013年分别增加1.5平方米和1.0平方米,住房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,平方居住环境不断优化。全省
    居住环境的改善,居民收入增长是居民首要原因。调查数据显示,人均2014年山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809元,住房比上年增加860元,平方增长10.8%。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069元,城镇比上年增加1811元,居民增长8.1%。
    从调查的八大类居住空间样式看,城镇居民以二居室、三居室为主,农村居民以单栋房为主,但仍有部分调查户在一居室单元、筒子楼或连片平房中居住。随着生活水平提高、子女婚嫁,部分二居室、小面积的居民居住条件需改善,加之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入住等需求,所以刚需型和改善型需求仍是目前主流。
    针对这种情况,我省继续加大保障房建设,努力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。我省2014年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23.26万套,其中棚户区17.37万套;基本建成21.02万套,完成投资528.05亿元,均超额提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。
    我省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同时,不断加强相关居住生活设施的建设,如农村住宅外道路、管道供水、饮用水等。调查显示:2014年农村居民调查户中住宅外道路为水泥或柏油路面占85.5%,管道供水入户占79.3%,饮用水为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38.8%,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,居住环境不断优化。

     

责任编辑:付基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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